6月外贸新规来了!国务院印发外贸新举措、退税新便利、海关新政策…

作者:heting    浏览次数: 813    06/9/22

6月,国内又有一批外贸便利化措施出台,助力外贸企业提速;国外也有一系列贸易新规生效……

01:国务院印发13条举措推动外贸保稳提质

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保障外贸领域生产流通稳定、加大外贸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以及进一步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、拓市场等方面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。

今年以来受疫情反复、俄乌冲突、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,外贸发展遇到一系列困难和挑战。

对此,《意见》提出了多种“保稳”对策和“提质”手段,减少外部因素对中国外贸产生的冲击,提高抗冲击能力。

02:6月1日起 外贸企业施行精简化出口退税新规

为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、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,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、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,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,近日总局制发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

《公告》明确,自2022年6月1日起,精简出口退(免)税报送资料、拓展出口退(免)税提醒服务。自2022年6月21日起,简化出口退(免)税办理流程、简便出口退(免)税办理方式、完善出口退(免)税收汇管理。

03:6月1日起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新标准正式实施

2021年11月22日,海关总署在2021年97号公告(关于发布《进境种猪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》等83项行业标准的公告)中正式发布SN/T0370-2021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》系列标准。

该系列标准共分为总则、性能检验、使用鉴定三个部分,将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

04:6月1日起 发改委严禁非不可抗力拉闸限电

国家发改委发布《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明确,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权限和程序,指导有关单位制订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,组织、协调、指导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,对电力供应和运行的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管。

地方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,严格审核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,严禁发生非不可抗力拉闸限电。

05:6月1日起 上海全面复工复产,发布50条措施重振经济

5月29日,上海市政府发布《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》(下称《行动方案》或“50条”),共包括八个方面50条措施,全力助企纾困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。

在稳外资稳外贸方面明确了四大重点,包括支持外资企业恢复生产经营、切实帮助外贸企业纾困、着力稳定外资外贸企业预期和信心、更好发挥外贸外资专项资金引导作用。

· 要畅通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通道

具体来看,加快推广使用全国统一互认的通行证,提升跨省运输中转站运行效率,推广无接触物流方式,提高货运通行效率;加快落实国家出台的货运扶持政策,用好再贷款资金支持交通运输、物流仓储业融资等。

· 切实帮助外贸企业纾困,着力稳定外贸企业预期和信心

鼓励港口企业减免特定时期内的货物堆存费,鼓励航运公司减免特定时期内的滞箱费,倡导港航相关企业减免外贸进出口相关物流操作费用。

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06:6月12日起 中韩自贸协定新版原产地证书将取消商品项数上限

4月12日,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第33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》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,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。公告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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